
“老乡帮老乡,两眼泪汪汪”,一句老话道出了人情温暖。但是,当老乡间的情谊遇上跨国创业的梦想,当口头承诺代替了白纸黑字,这份人情还能否经受得住考验呢?这一期的《热案大家谈》来关注莆田的陈女士夫妇,轻信了老乡打包票的承诺,怀揣着海外创业的梦想,投入了毕生积蓄,最终却陷入血本无归的窘境。这不是虚构的故事,而是一起真实发生的委托合同纠纷案。
2023年失业在家的陈女士偶然刷到了一条视频,视频中的林某自称在文莱经商多年,用亲切的家乡话分享着在国外的生活,视频里尽是异国风光和他经营红火的生意。

林某亲切的乡音和富裕的生活,让正在为生计发愁的夫妇动了心。双方添加了联系方式,经过几个月的交流,林某热情地告诉陈女士,自己店铺隔壁正好还有空位,如果能够租下来做生意,肯定能赚钱,并且承诺可以帮助他们办好所有手续。


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,再加上林某的热情描绘,夫妻两人下定决心,准备出去国外赚钱。2023年8月,陈女士向林某转账一万元,委托他帮忙租赁店铺。
租好了店铺,还得提前备货。出于对老乡的信任,陈女士根据林某罗列出来的货物清单,再次转账了48810 元。然而,还没多久,他们就被告知货物出现了意外。
就这样,从2023年8月到2024年1月,陈女士夫妇为了海外创业,多次向林某转账。经历签证波折后,2024年3 月 14 日,夫妻俩终于抵达文莱,第一次见到了老乡林某。
然而,看到租赁的店铺时,眼前的景象却让陈女士夫妇傻了眼。
由于店铺和自己的预期完全不相符,陈女士和丈夫起了疑心,并向林某问起货物情况,却被以“还在运输中”为由搪塞了过去。
由于人生地不熟,呆了十二天后,心灰意冷的陈女士夫妇提出不在文莱经营生意的想法,决定回国。临行前,双方达成口头协议。
“异国创业梦”破碎后,陈女士和丈夫回到了国内,他们希望林某能够返还部分的款项用于偿还债务。多次协商无果后,陈女士的微信甚至被拉黑,无奈之下,他们向莆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。在庭审的过程中,林某辩称他不仅履行了委托义务,而且自己还支付了更多的费用,是陈某夫妇因为自身原因放弃开店。
那么,真相究竟如何?双方依法向法院提交证据。陈女士与丈夫提供了清晰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,证明支付了款项并委托了事项。而林某声称完成了委托并垫付了各项费用,折合人民币14万余元。
由于林某就代为进货一事的陈述,与他提交的进货单复印件内容自相矛盾。最终,法院认定林某未完成陈女士夫妻委托代为进货的事务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林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已完成代为进货的事务,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。最终,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认定林某未完成代为租赁店面、进货的事务,并依法作出判决,扣除林某为陈女士夫妇实际支出的2268 元生活费用后,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,返还预付费用81542元。
问题1:法院主要是依据什么来判定林某没有完成委托事务,另外,林某的行为为何没有被定性为诈骗?
问题2:本案委托事项发生在文莱,可能很多证据也在境外,那么,在莆田的陈女士夫妇为何可以选择在莆田进行诉讼呢?
问题1:跨境委托、跨境商贸,在民间是越来越多了,那么,这起涉及境外委托的案件,它的警示意义是什么?
问题2:本案虽然在国内起诉并胜诉,但现实中还是有不少跨国委托、跨境商贸、海外务工等纠纷仍存在取证难、维权成本高、判决执行难的问题。那么,政府部门、法院可以在哪些环节加强工作,为老百姓提供更坚实的后盾?
问题1:从事跨境商贸时,在法律层面要做好哪些工作,才有利于以后万一发生纠纷时的维权?
问题2:熟人之间如果不写合同借条之类的,该如何为日后可能的纠纷,保留维权的证据呢?
一个“信”字,左边是“人”,右边是“言”。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用,不能只靠口头之言,更需要白纸黑字来锚定。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的这次判决,传递了明确信号:老乡介绍不等于“保险箱”,涉及利益往来,务必“先约明,后做事”,大家只有建立起“亲兄弟明算账”的契约意识,让合同成为信任的基石,这才是防范风险、保护情谊的根本之道。
来源: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《现场》
记者:宋琳、薛浩然
编辑:陈馨凝
审核:黄艳、李鸿宇、陈蕾、陈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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